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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成长,与法同行——海南省文昌中学未成年人护苗驿站揭牌

编辑 :办公室来源 :文昌中学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4年1月26日上午,文昌市人民法院与我校共建合作的未成年人护苗驿站揭牌仪式在我校综合楼思政学社举行。这是文昌市首个“护苗驿站”校园文法工作室,标志着我校”护苗”行动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工作阶段。

  文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磊,文昌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何启程,文昌法院法官助理林茂、张耀夫;我校党委书记、校长段华松,副校长朱晓峰,德育室主任谢世洋,办公室副主任朱欢,思政学社指导老师刘运来等出席本次揭牌仪式。
       文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磊,我校党委书记、校长段华松,一同为护苗驿站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段校长表示文昌是文化之乡,十分重视教育。教育除了教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之外,还要强化学生思想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护苗驿站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家校重视学生关键时期的矫正纠偏,加强和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多方合作,助力教育,建立起一个关爱和支持未成年人的网络,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全面的支持和关怀,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温暖、安全的守护港。

       “我们探索打造以增强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为主线的护苗驿站。”文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磊说,他首先肯定多年来与我校共建合作模拟法庭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建立护苗驿站,是护苗行动的重大举措,文昌中学是本次护苗行动的第一个挂牌试点。护苗驿站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将通过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多元化的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德育室主任谢世洋提出,护苗驿站可以在家长学校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法治案例,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明确教育责任主体,实现家校共育。

       文昌法院法官助理林茂认为,模拟法庭可以改革以庭审为主的形式,引入话剧演绎,让剧情还原,使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灵动,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庭审的流程和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花朵的成长,离不开阳光雨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全社会呵护与关爱。与文昌市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共建合作,建立未成年人护苗驿站,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防护”体系。同时,也将为我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法治教育共建合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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