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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文昌政府网)

编辑 :管理员来源 :文昌政府网站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04日

为给我市考生中高考期间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 2012 年 6 月 1 日 22 时至 6 月 26 日 6 时止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

为给我市考生中高考期间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26122时至6306时止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文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建筑工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须经环保部门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七、在67日至610日(高考和高中会考考试时间)和628日至630日(中考和初二会考考试时间),严禁从事生产、建筑施工和文化娱乐等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市民和考生休息的活动,特别是文昌中学和华侨中学等中高考点500米半径范围内严禁从事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活动。

八、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考试期间的环境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98-63330390;环保热线电话:12369

特此通告。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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