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思路的科学决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关心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市政府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 “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教坛新秀”。现将2012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三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校(园)长。2011年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参加同类称号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评选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文昌市2012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黄心奋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森、市教育局局长龙跃任副组长,市教育局黄叶忠、蔡兴扬、黄有宝、孙人策等为成员。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办法 1、各中学、中心小学要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评优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中小学、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先由科组推荐,再由学校民主评选;中心小学先由各小学推荐,再民主评选,然后报镇政府做出推荐意见。 2、教坛新秀由市中小学教研室分别从教研活动和课程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中推荐20名(中学10名,小学10名)报市教育局审核,然后报市评优小组评定。 3、为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范办园行为,今年教师节期间决定表彰1名民办幼儿园优秀园长和2名民办幼儿园优秀教师。由市教育局教育股根据办园情况和幼儿教师保育工作能力推荐,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评优小组评定。 4、评优工作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增强民主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前,必须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三、申报材料和时限 各镇、各机关、学校要抓紧时间,按各类评选条件要求,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并附先进个人典型材料(材料要实事求是,生动真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2000字以内),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股,以便汇总呈报市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1、文昌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文昌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3、文昌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推荐表;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列表: |
关于开展2012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昌政府网站)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思路的科学决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关心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激励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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